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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二期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中国青岛网 2018-01-11 11:01 来源:未知 可分享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要求,胜利油田森诺胜利工程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岛市工程咨询院编制的《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二期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进行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二期工程。
2.项目单位: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概况: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二期工程位于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嘴,东侧为琅琊台湾,西侧为棋子湾,拟增设2台160000m3LNG储罐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使LNG接卸能力由300万吨/年提高至700万吨/年,接收站内配套提高LNG存储能力。
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建设期3年。

     二、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经初步分析,该项目风险因素主要为: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管理、经济社会影响、安全卫生影响、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项目建设期间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议的环保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降低或尽力避免施工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
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决策、准备、实施、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我院提交相关意见。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胜利油田森诺胜利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 工         
电  话:0546-8788559   18606465201       
 邮  箱:1476024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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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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